地矿新闻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中秋、国庆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局安全、稳定、和谐,现就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节日期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特殊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为着力点,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安全监管、狠抓制度落实,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中秋和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监督检查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把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容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作为检查的重点,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单位领导要深入现场和一线,深入机台、班组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督促、指导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进行分析和评估,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狠抓落实。要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问题较多、安全状况较差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开展检查督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重大隐患突出的,要坚决停产整改。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要加强非煤矿山、钻探施工、基桩施工和地质勘查、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放射源、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落实各项监管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积极预防事故。工勘和建筑施工要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为检查督查的重点,严防坠落、坍塌等恶性事故的发生。野外地质勘查作业要注意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确保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要认真查找车辆运输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细化预防事故工作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得派车营运,并且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车辆封存管理制度,因公确需派5座以上车辆的,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要狠抓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切实把单位内部节日临时活动场所、技防设施和消防设施完好情况逐一排查,严防死守,坚决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和重大治安案件,同时单位一般不要组织职工集体旅游等外出活动,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群体性事故发生。
四、认真落实节日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中秋、国庆期间节日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应急值守制度,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坚决做到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能够在第一时间立即组织抢险和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严格按照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发〔2010〕22号)要求,及时、准确、按程序报送情况,凡存在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行为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各单位中秋、国庆期间节日值班和应急值守人员名单和值班电话务必于节前分别报局办公室和安保处(应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