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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管理员     所属分类:通知公告     阅读次数:3836     发布时间:2014-02-17

总公司所属各单位:

    近日,中宣部文艺局、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面向全国联合举办以"我们的中国梦一一讲述中国故事"为主题的文艺作品征集活动。根据省委宣传部和省国资委有关通知精神,现将征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全国征集活动已在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全面展开,请各企业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按照征稿启事,积极创作投稿。

    2、在全国开展征集活动期间,省委宣传部文艺处、西部网、陕西传媒网同期面向省内网民联合开展作品征集活动,即凡向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投稿参加全国征集活动的作品,皆可同时向我省西部网、陕西传媒网投送,我省将在征集活动结束后,对优秀应征作品给予扶持奖励。

    3、对于入选全国或陕西重点推荐的作品以及部分优秀作品,我省将于2014年3月至4月在省内各大媒体、广播电台发表展播,结集成册,全面向社会宣传推介。

    4、作品按要求直接报送征文活动举办方。各单位将报送作品情况于2月28日前报送总公司宣传信息中心。

    附:"我们的中国梦一一讲述中国故事"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启事

                                                      陕西省地矿总公司宣传信息中心

                                                           二〇一四年二月七日

 

附件:

"我们的中国梦一一讲述中国故事"文艺作品征集活动

    中宣部文艺局、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联合举办 "我们的中国梦一一讲述中国故事"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并向全国各地及港澳台和全球华侨华人发出活动启事。启事全文如下: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千千万万中华儿女的不懈追求,在这一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每天都孕育发生着多姿多彩的动人故事。记录和讴歌这些故事既是时代的召唤、人民的期待,也是文艺创作者施展才华、探寻艺术高峰的契机和舞台。

    中宣部文艺局、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定于即日起至2014年5月联合举办 "我们的中国梦一一讲述中国故事"文艺作品征集活动,旨在利用互联网等平台,征集推广一批多种形式的优秀文艺作品,通过艺术的形式挖掘和讲述富有浓郁时代特色、生活气息的鲜活故事,更好地阐释、宣传和弘扬中国梦,通过讲述人们的寻梦理想、展示人们的追梦过程,激发广大人民的奋斗热情,坚定人们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信心。

    此次征集活动分为文字、音频和视频三个类别,网民可以通过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任意一家网站以页面上传或者实物邮寄两种方式提交作品。征集结束后,合格作品将进行初评、公示、投票。专家讨论等多个环节,最终确定三个类别的重点推荐作品共60名。初评入围的优秀作品将在电台、电视台广泛播放及报刊媒体发表,最终入选推荐作品将编辑成光盘及印刷品向社会公开发行。

     一、活动主题

     "我们的中国梦一一讲述中国故事"

     二、征集时间

     2013年12月-2014年2月28日

     三、主办单位

     中宣部文艺局、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联合举办

     四、征集对象

     全国各地及港澳台和全球华侨华人

    五、作品形式

    1、文字类:纪实文学、文学故事、散文,要求5000字以内,

    2、音频类: 歌曲,作品格式为MP3、WMA格式,时长7分钟以内,数据文件10M以内。

    3、视频类:微电影、动漫、相声、综艺视频等,视频作品格式可为MPEG、AVI、MOV、WMA、RMVB格式,时长20分钟以内,数据文件100M以内。

    4、音视频类作品录制拍摄设备不限;语言采用中文、普通话、方言均可;提倡作品配以中文简体字幕。

     六、作品要求

     1、注重思想性。作品内容要围绕 "我们的中国梦"主题,从不同侧面深入描写这一波澜壮阔伟大进程中每天孕育发生的丰富鲜活。多姿多彩的动人故事,倾诉爱国情怀,描绘中国奇迹,讲述凡人小事,记录身边感动,讴歌奋斗人生,刻画最美人物,塑造道德模范。征集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积极向上、基调明亮,形象准确地表达和体现中国梦内涵,彰显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更好地激励人们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

    2、注重艺术性。作品题材要以小见大,情节构思巧妙、手法新颖,人物塑造有血有肉,富有感染力,做到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见物、见人、见精神。作品要求具有原创性,拥有独立的版权。

    3、注重观赏性。符合受众尤其是年轻人审美习惯,适合网络传播特点,力求短小精悍、形式活泼,做到耐读、耐看、耐听,避免概念化、说教式。

    4、作品创作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4年2月28日。

    5、提交作品时须同时提交个人详细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及邮编、电话,主办方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活动评选事宜。

    6、参赛作者须保证对自己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作品时须同时提交版权声明。如果侵犯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涉及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七、公示推荐

    2014年4月,作品初选后向社会会公示一周,听取各方意见。

    主要网站设置初选作品专栏,组织相关作品介绍、网上投票;

    部分作品在电台、电视台播放及报刊媒体发表;

    召开作品研讨会、组织文艺评论。

    经网络投票、群众评议及专家评审等共同评选后,最终确定入选推荐作品名单,2014年5月入选作品将编辑成光盘及印刷品向社会发行。

    八、入选重点推荐作品资助经费

    此次活动对最终确定入选的重点推荐60部作品给予优秀文艺作品创作扶持经费。资助标准如下;

    一等推荐作品:10部,每部2万元。

    二等推荐作品:20部,每部1万元。

    三等推荐作品:30部,每部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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